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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接待工作流程

发布时间:2014-05-25浏览次数:

一、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或院内各单位接到上级主管部门、兄弟院校及其它单位来访的公函后,及时填写国内公务接待申请表,办理审批手续,交学院办公室统筹协调。

二、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来宾情况,明确接待分工。应由各单位负责接待的,安排相关单位接待;应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,及时报告主管院领导,听取主管院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意见。

三、学院接待工作负责人拟定好《学院来宾接待工作安排表》,并就接待事宜与来访单位联系人沟通,取得一致意见后,报学院办公室主任及院领导审定,重大活动由院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确定接待方案。

四、学院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接待工作,以对等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单位,并根据需要作好资料准备(包括会场标语、会议议程、会议座签、宣传光碟、院领导讲话稿、席卡等)。 

五、公务活动结束后,接待单位如实填写接待清单,由相关负责同志审签。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、姓名、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、时间、场所、费用等内容。接待清单与公函(含邀请函、通知)要相一致,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。

 

附件:1、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申请表》

      2、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国内公务接待清单》

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申请表

申请部门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  月   日

来访单位名称

 

有无

公函

 

主要来访人

 

职务

来访

人数 

来访公务内容

 

申请部门

主要负责人意见

院办负责人

意见

分管院领导

审批意见

 

院长

审批意见

 申请部门联系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

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国内公务接待清单

填报单位:

来访单位

接待时间

主要来访人

 

职务

来访人数 

接待场所

发生费用

主要陪同

人员

填报单位

负责人

审核意见

备 注

填报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   月    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