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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公章管理流程

发布时间:2014-05-25浏览次数:

 

一、公章的存放、移动

 

(一)学校公章由院办公室专人保管;

 

(二)如无特殊情况,国家确定的节假日以外的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为用印时间;

 

(三)除规定时间段外,公章应存放于院办公室保险箱内,保险箱密码由公章管理责任人掌握,根据需要定期或随时更新密码;

 

(四)公章一般不得移动至院办公室办公场所之外, 如情况特殊,公章需离开办公室,必须由院办公室主任同意,并由相关责任人紧随公章行动。

 

 

二、学校印章使用的审批

 

学校的钢印、铜印、院领导的签名章由院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,具体审批程序如下:

 

(一)常规性证书用印必须先经各职能部门审核,再由院办公室审查后用印;

 

(二)常规性公文用印,凭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签字的拟文稿,或经院办公室人员认可后用印;

 

(三)重要文本(各类合同书、协议书、计划任务书、申报材料、统计报表、职称职务申报表、出国申请、登记、审查表、公函等)用印,须经单位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审核,再送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用印;

 

(四)银行兑汇单据、海关免税、报关、订货及保函、外国人在华各类申报表、公派出国人员探亲证明等用印,须经职能部门审查,指定专人办理,负责人签字,再由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后用印;

 

(五)对外刊登广告,需将原文送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用印;

 

(六)其它特殊情况需用印者,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。